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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活大街的路口处有一个中式牌楼,几根粗大的红色柱子上撑着三个绿色屋顶,似乎是模仿红墙绿瓦的设计,但是怎么看都觉得奇怪。牌楼中间挂着一块巨大的牌匾,正面刻着“天下为公”四个大字,而背面则是“礼义廉耻”,总之这就是芝加哥唐人街的地标。

这条街的底层商铺大多是餐厅,在这个热狗汉堡和火锅中餐都在同一条街上开店的时代,门口那些五彩斑斓的霓虹灯招牌总能吸引很多居民或游客进店用餐。这个街区看起来熙熙攘攘,生意火爆,到处都是一片和平的景象。甚至在今天这样一个不是周末的日子里,大多数店铺也都坐满了人,这大概就是唐人街的独特魅力吧。

就在最热闹那条街...旁边的小巷里,还有一家小店,门口摆了个霓虹灯牌,上面写着今晚的菜品和打折的信息,希望能借此招揽更多的顾客。

这只是一家小餐厅,一共只有6张还是7张桌子。其中,靠近后厨过道那张桌旁坐着两个人,自然就是李暮和斯维特这两个家伙。

李暮,年龄28岁,爱好女,无不良嗜好,虽然某些时刻会变得有些暴力,但对于认识他的人来说,其实还算是个性格不错的家伙。他总是一副懒洋洋的样子,如果早上不喝一杯咖啡,他可能一整个上午都没办法真正的醒过来。

对面的光头壮汉,名叫斯维特,今年35岁,抽烟,喝酒,打牌,玩骰子都很在行,仅靠一身壮硕的肌肉和他凶狠的目光,就能营造出一种生人勿近的气势。但别看他胸大就以为他无脑,这家伙擅长各种机械改造和驾驶技巧。

在李暮看来,这是个非常不错的搭档。

因为斯维特甚至还养过一只猫,要知道,这对于他们这种漂泊的人来讲,非常少见,非常有爱,非常有格调。这么有爱的人,当然会是个好搭档。

斯维特拿出自己的移动终端晃了晃,示意自己刚才看了一下这座城市的悬赏榜单。在最近半个月发布的悬赏中,靠前几个家伙的赏金加起来也不到20w,而那些在悬赏榜单上待够超过一个月的家伙,多半就已经离开这座城市了。

“我们明天就去下一座城市吧。这里实在太缺乏激情了。”斯维特伸手在头上比划了两个尖角表示着大恶魔的意思,继续道,“最好是那种有真正的混蛋作乱的城市。”

就在这时,李暮注意到外面传来了一阵阵摩托引擎的声音,只见餐厅的大门突然被拉开。

几个飞车党打扮的家伙拿着手枪冲了进来,环视一圈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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